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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根据《秭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3年5月31日至7月31日,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

手    机:17771715397 电子邮箱:zgdsxcz003@163.com

来信请寄:秭归县审查调查中心110室

举报信箱:设立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门口

巡察组接访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1室(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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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