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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公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3-01-16

三峡秭归讯:春节即将来临,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涉及烟花爆竹的重大案件、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为此,秭归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近日特地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节俭的新春佳节。公告指出,

一、茅坪镇行政区域和其他各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属于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区,需严格执行禁放规定。

二、禁放区内严禁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三、公安、应急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举报电话:110或288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