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高效,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开展的公益事业,同时是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为我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希望广大公民积极配合。
2.作业时段:全年适时开展“火箭”抗旱增雨及改善空气质量作业;从2024年4月至10月适时开展“三七高炮”防雹作业。
3.作业范围:全县县域范围内(12个乡镇)。
4.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期间,请广大公民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作业时,凡属作业范围内的居民不要到户外活动,不要靠近作业点,更不要驻足旁观,以免发生意外。
6.当发现有哑弹或爆炸不完全的炮弹时,要尽快与各乡(镇)防雹增雨站或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由乡(镇)防雹增雨站及时通知县气象局或县人影服务中心,不得私自移动拆卸,以免发生事故。
7.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当地政府或公安派出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17-2866052
秭归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