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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1:08 人阅读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十五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于3月13日正式启动,第一批将对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研究中心)、县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将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驻点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30。

各巡察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政协机关

联系电话:17771712110

巡察电子邮箱:zgxwdyxcz@163.com

邮政信箱: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0号108室

联系信箱:设立于县政府大楼三楼公示栏处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312室

荆楚码上巡: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联系电话:17771715412

巡察电子邮箱:ziguixuncha2@163.com

邮政信箱: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0号109室

联系信箱:设立于县政府大楼七楼公示栏处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705室

荆楚码上巡: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研室)

联系电话:17771715397

巡察电子邮箱:zgdsxcz003@163.com

邮政信箱: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0号110室

联系信箱:设立于县政府大楼六楼公示栏处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625室

荆楚码上巡: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7771710552

巡察电子邮箱:dsxcz004@163.com

邮政信箱: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0号111室

联系信箱:设立于县政府大楼四楼公示栏处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430室

荆楚码上巡:

中共秭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