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珠大道片区(含橘颂路段)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的施工通告》以及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相关要求,现对明珠大道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施工区域
九歌路与明珠大道交会路口至明珠大道与金缸大道交会路口。
施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1日,共计104天。
限行措施
1.施工路段禁止车辆上行、实行单车道下行。
2.中、重型黄牌货车(除施工车辆外)严禁经过施工路段。
3.明珠大道与金缸大道交会路口至屈姑集团、秭归县第五幼儿园方向的上行车辆,绕行金缸大道择道通行。
4.金缸大道下行至屈姑方向的右转车辆绕行南郡大道通行。
5.经南郡大道与明珠大道交会路口右转上行的车辆绕行金岭路至九歌路通行。
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车主自觉遵守执行本通告,提前优化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标识通行,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施工期限顺延。
施工给您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