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3 16:26 人阅读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提升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公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将对秭归县域内“两年及以上未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的客户进行销户处理。
涉及客户如下:
敬请上述客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我公司办理相关销户及退费手续,若逾期未办理,我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