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及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秭归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票决确定了2023年度工作评议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8月
二、评议对象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紫昕国投公司、移动公司
三、评议内容
被评议单位2022年以来的相关工作: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
电子邮箱:673295134@qq.com
联系电话:0717-2104729
特此公告。
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