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切实做到更好的利企便民,实行以下便民措施:
一、大力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对民生领域常见的购房委托、小额继承权公证,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只需往公证处跑一次就能办理完毕。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时,公证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规范各类公证业务流程,向社会公布减证便民材料清单,明确申办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实行困难群众公证费用减免制度。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五保证、低保证、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减免公证费。
五、实行“以核代证”,简化办证程序。凡是能共享核查、交叉印证的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出具证明,公证处主动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由公证员主动核实。
六、开展“主动上门”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孕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让受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
七、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烈属、军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有特殊困难当事人紧急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八、落实公证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业务没办完,我们不下班”,只要办理群众取了办证号,无论多晚,均承诺办完下班,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坚持“有需求不打烊,办完为止”的服务理念。让公证服务突破时间限制,更加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