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专题> 生态环保看秭归> 正文
秭归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10-14 16:16

三峡秭归讯(记者 郑涛)10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开幕,生态环境部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表彰,秭归县获得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载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工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命名一次。此前,生态环境部已命名了四批。

近年来,秭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堤防、生态护岸和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基本农田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城一体化污染防治,推行河长制,开展长江禁渔,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关停煤矿企业,淘汰燃煤锅炉,强化餐饮油烟、渣土车专项整治,扬尘污染得到精细管控。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山区“果-沼-畜”模式,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来源:秭归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