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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天天读:新中国的国名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1-07-27 17:22

三峡秭归讯:《党史天天读》今天来了解新中国的国名是如何确定的。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关于国名问题,毛泽东在当天的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过去,中华民国是名不副实的。现在,我们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二天,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把“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列为筹备会的一项中心任务。

国名问题是新政协筹备会在筹备政协会议期间讨论与协商的一项中心议题。其中,以第四小组为主,在讨论“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的过程中,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名称问题提出了三种意见。一是“简称中华民国”说,二是“中华人民民主国”说,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说。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周恩来于1949年9月7日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就国名问题解释说:“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正式决定新中国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