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猪饲养规模大,野猪分布范围广,同时部分地区存在传播媒介,因此从感染国家或地区进口猪及猪产品存在将病原引入国内并快速蔓延的风险。
| 产品类型 | 病原存在情况 | 风险概率 | 降低风险的措施 |
| 猪 | 潜伏期5~20d;急性期大量排毒;康复猪长期或终身带毒 | 高 | 隔离检疫 |
| 野猪 | 可长时间带毒 | 高 | 隔离检疫 |
| 精液 | 可以带毒和传播病毒 | 高 | 严禁从疫区进口 |
| 胚胎/卵 | 带毒情况不明 | 中 | 合理采集 |
| 鲜猪肉 | 保存150d以上 | 高 | 4h或30min以上 |
| 冻猪肉 | 数月 | 高 | |
| 骨髓 | 保存188d以上 | 高 | 高温处理 |
| 火腿 | 5个月以上 | 高 | 产品中心温度达处理30min以上 |
| 意大利腊肠 | 4个月以内 | 高 | 产品中心温度达处理30min以上 |
| 经乳酸加工、腌渍和熏制的未熟产品 | 3~6个月 | 高 | 腌制12各月以上或产品中心温度达处理30min以上 |
| 肠衣 | 充分清洗后仍有残留粘膜,可能携带病原 | 高 | |
| 猪皮 | 浸酸、浸灰处理仍可能含有病毒 | 高 | |
| 未经高温加工的血粉、肉粉、骨粉、油渣 | 可能含有病毒 | 高 | 1个大气压下,化制3h以上 |
1、已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但发病率、病死率超出正常范围;
2、喂泔水,出现高发病率、高死亡率;
3、购猪及猪产品、换饲料、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15天内出现高发病率、高死亡率;
4、野外放养可能接触垃圾的猪出现发病和死亡。
符合上述4条之一的,判定为符合流行病学标准。
可疑疫情——临床症状标准
1、发病率、病死率超常或无前兆突然死亡;
2、皮肤发红或发紫;
3、出现高热或结膜炎症状;
4、出现腹泻或呕吐症状;
5、出现神经症状。
符合第1条,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判定为符合临床 症状标准。
可疑疫情——剖检病变标准
1、脾脏异常肿大;
2、脾脏有出血性梗死;
3、下颌淋巴结出血;
4、腹腔淋巴结出血 。
符合上述任何一条的,判定为符合剖检病变标准。
疑似非洲猪瘟疫情
对临床可疑疫情,经病原学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疑似疫情的。
确诊疫情
对疑似疫情,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核,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确诊疫情。
防控策略ASF的防控原则是:防控结合、预防为主。
疫苗免疫
多年来研究人员做了许多努力以期制备有效的疫苗用以预防发非洲猪瘟,但均以失败而告终。我县非洲猪瘟防控采取的措施
主要措施:宣传、 排查、监测、控泔、 控车、控猪、控肉、控检、处置。
宣传
要求全覆盖、多种形式、人人知晓、全民防控;
排查目的:早发现、早处置、露头就打、不扩散蔓延;
重点场所:养猪场、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无害化收集中心、饲喂泔水养猪户、养猪密集区;
监测采集血样实验室检测,提早发现,预警预报;“控泔”禁用泔水喂猪,控制主要传播途径;控车,加强运猪车辆管控,严格消毒,车辆实行备案制,无渗漏运输, GPS定位管理;控猪,不准从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调运生猪;不准从疫区调运生猪或相邻市州调运生猪;国家将实行分区管理,限制活畜禽运输,改变屠宰方式,在生产地屠宰,肉品调运;控肉,猪肉及制品:不准上飞机火车,不准邮递和快递(发现无害化处理) ;控检,对调运生猪及产品实行动物检疫控制,无动物检疫证不准运输和销售,对开证要求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不断适时调整,执行上级的规定。
处置
违规处置:猪、猪肉及制品无害化处理;
疫情处置:原则 :早、快、严、小 ;措施:扑杀,封锁,消毒,隔离 。
养殖场(户)做到“五要五不要”
“五要”:一要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病例;二要对进出猪场的人员和车辆彻底消毒; 三要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四要对新引进生猪实施隔离;五要在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前按规定申报检疫。
“五不要”:一是不要从疫区和周边省份调运生猪;二是不要让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猪场; 三是不要购买外来仔猪;四是不要使用餐馆、食堂的餐厨垃圾(泔水)喂猪;五是不要随意处置病死猪。